内容摘要:
1.本周央行累计开展了8500.00亿元逆回购,共有220.00亿元逆回购和500.00亿元国库现金定存到期,实现净投放资金7780.00亿元。
2.本周无评级调整的主体;中债隐含评级变动的主体有9家。本周YY信评无调整的主体。
3.本周全国共发行起息504只信用债,发行规模合计4,355.61亿元,较上周4,178.90亿元,上升4.23%;其中,城投债共发行302只,发行规模合计1,441.85亿元,较上周1,688.05亿元,下降14.19%。本周河南省20家发行人共发行起息25只信用债,发行规模合计142.76亿元,较上周129.68亿元,上升10.09%。
4.本周全国有28只信用债取消发行,取消发行规模172.36亿元,较上周202.11亿元,下降29.75亿元、14.72%。
一、宏观情况
(一)国家统计局公布2024年3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3月3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4年3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3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8%,比上月上升1.7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0%,比上月上升1.6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2.7%,比上月上升1.8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
数据解读:
3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均位于扩张区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快,我国经济景气水平回升。制造业方面,随着企业在春节过后加快复工复产,市场活跃度提升,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有15个位于扩张区间,比上月增加10个,制造业景气面明显扩大,其中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分别为52.2%和53.0%,比上月上升2.4和4.0个百分点,制造业产需景气水平明显回升。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方面,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4%,比上月上升1.4个百分点,连续三个月回升,服务业扩张步伐加快;随着气候转暖和节后集中开工,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加快,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6.2%,比上月上升2.7个百分点,建筑业总体扩张加快。同时,数据还显示企业生产经营中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不足的企业比重仍然较高。当前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细化落实,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2024年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0.2%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4年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情况。数据显示,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140.6亿元,同比增长10.2%,较2023年12月的增速放缓6.6个百分点,较2023年全年增速高出12.5个百分点。
数据解读:
1-2月工业企业利润累计同比增速由负转正,结束了自2022年7月以来的负增长。且在去除基数效应后,以2019年为基期的平均增速同样高于去年全年以及去年1-2月的平均增速。具体来看,尽管1-2月PPI整体偏弱,从价格方面对营收增速形成一定制约,但随着市场需求持续恢复,工业增加值数据明显改善,带动工业企业营收增速明显提升;营业成本总额有所增加,但在工业生产规模效应带动下,工业企业单位营收的成本仍维持在近一年来相对低位,工业企业利润率高于去年同期,最终1-2月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显著改善。总体而言,随着宏观组合政策持续显效,市场需求得到恢复,工业生产实现较快增长,1-2月工业企业利润延续向好态势。国家统计局工业司统计师于卫宁指出,下阶段要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不断巩固增强回升向好态势,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资金情况
本周央行累计开展了8500.00亿元逆回购,共有220.00亿元逆回购和500.00亿元国库现金定存到期,实现净投放资金7780.00亿元。
银行间方面,本周7天期限开始进入跨季,月内资金整体均衡趋松,分层现象明显。具体看,隔夜期限方面,本周R001均值1.95%,较上周上行8BPs;DR001均值1.75%,较上周下降2BPs。7天方面,本周R007均值2.44%,较上周大幅上行41BPs,DR007均值1.98%,较上周上升11BPs。
交易所方面,季末最后一周交易所资金价格保持涨势。GC001方面,本周均值2.90%,较上周大幅上升89BPs;GC007方面,本周均值2.57%,较上周大幅上升41BPs。下周月初或将回笼跨季所释放的流动性,同时各机构将考虑清明假期头寸安排,需密切关注下周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及资金价格边际变化。
利率债方面,本周各期限国债到期收益率周内小幅震荡,周五回落,各期限到期收益率较上周五小幅下降。1Y、5Y、10Y、30Y期限国债到期收益率周五分别收至1.72%、2.20%、2.29%、2.46%,较上周五分别下降4BPs、1BP、1BP、2BPs,30Y期限国债到期收益率保持在2.50%以下。
信用债方面,本周各期限到期收益率先升后降,周五基本回落至上周水平。其中,AA+、AA评级5Y期限到期收益率较上周五均上升BPs,其余各评级、各期限到期收益率较上周五波动均在1BP左右。
(四)评级调整情况
本周无评级调整的主体。
本周中债隐含评级变动的主体有9家。上调的有7家,其中2家为城投主体;下调的有2家,其中1家为城投主体。
本周YY信评无调整的主体。
二、重要资讯
(一)沪深交易所及中基协先后发布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相关规则体系
3月29日,沪深交易所均发布资产支持证券(ABS)业务规则以及配套指引,稳步构建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体系,进一步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具体要求,为做好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工作做好准备。
政策解读:
1.此次发布的ABS业务规则,对现行业务指引等进行了整合和修订,并结合日常监管实践,形成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本规则,涵盖了挂牌条件及确认程序、发行和挂牌转让、存续期管理等。具体包括:明确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程序、基础资产及重要业务参与人基本要求,夯实资产支持证券准入制度基础,稳定市场预期;明确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管理机制,对发行和挂牌程序、投资者适当性、转让机制、信息披露、停复牌及终止挂牌等进行全面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风险防控,明确重要业务参与人信用风险管理职责,规范持有人会议相关安排,发挥持有人权益保护机制实效;明确自律管理措施,针对违规行为,持续贯彻“零容忍”,强化监管力度。
2.在配套指引方面,上交所发布持续信息披露指引,进一步明确了ABS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要求,严格规范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比如,该持续信息披露指引规范了与专项计划资产或者现金流相关、与业务参与人相关、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重大事项;增加权利完善事件、业务参与人发生债务违约、申请破产等披露要求;设专章明确持有人会议披露要求,推动形成持有人共同意志,提升信用风险处理效率。深交所发布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信用风险管理三项配套指引。其中,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项指引进一步提高了ABS业务信息披露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包括细化各类型公告披露的基本要素;突出基础资产特点及其动态变化;加强重大事项及时披露预警;新增持有人会议决议落实及其进展情况的披露要求等。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提升ABS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包括压实重要业务参与人主体责任、细化管理人风险监测与排查要求、鼓励重要业务参与人主动管理自身信用风险等。
3.监管要求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应当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且不属于负面清单范畴。具体来看,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共有8条内容。包括不符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或者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础资产;被有权部门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失信单位作为重要现金流提供方的基础资产;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因空置、在建等原因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不动产、不动产租金债权或者相关收益权;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仅依托处置资产才能产生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的资产;以上述资产作为底层资产或者现金流来源的基础资产同样位于负面清单中。
(二)蓝佛安: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带动社会有效投资
近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承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4年年会”在京举行。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出席年会并发表演讲,介绍2024年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以及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的五方面重点工作。
重点内容:
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将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显著特点是创新。财政部将加大支持创新发展力度,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2.支持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将继续把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将坚持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联动,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予以支持。同时,将积极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济体一视同仁,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
3.支持增进民生福祉,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在做大蛋糕的同时,也注重分配蛋糕。坚持有保有压,腾挪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在发展中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下一步,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支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加强国际财经交流合作,强化与主要经济体在宏观政策方面的沟通协调,深化与多边开发机构务实合作;积极推动建立各方普遍接受、行之有效的全球经济治理规则和制度。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6.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互促进,努力提升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高质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进一步提升煤炭、稀土等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增强煤炭等化石能源兜底保障能力,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注重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多能互补、深度融合。
(三)潘功胜: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
3月27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24年年会“深化亚洲金融合作”论坛上,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中国历来高度重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内金融安全网的建设始终秉承“事前防范金融风险过度积累,事中、事后快速高效处置风险”的原则。他提出,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着力构建权责对等、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和科学合理的风险处置成本分摊机制。
内容解读:
2023年1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以下简称《金融稳定法》(草案))。2023年4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四十八条,对金融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处置作出了全流程全链条制度化安排,在维护金融安全的法律制度安排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将为我国金融安全稳定提供基础性法律保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国金融稳定制度的顶层设计。
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总结现有法律规定和此前风险处置实践基础上,合理借鉴了国际准则和经验,规定了一系列处置措施。如依法实施促成重组或接管、托管等,行使被处置机构的经营管理权,整体转移资产负债,责令更换主要责任人员并追回绩效薪酬,实施股权、债权减记和债转股,中止被处置机构向境外汇出资金或要求调回境外资产,要求被处置系统重要性机构所属集团的其他机构提供必要支持等。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主体“通过风险处置所得不低于破产清算所得”这一原则。同时,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新增整体转移资产负债、设立过桥银行和特殊目的载体、暂停终止净额结算等处置工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明确对被处置机构可以依法实施股权、债权减记和债转股,分摊处置成本。明确股权、债权的减记顺位,保障股东、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压实了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着力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早期纠正,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推进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处置机制,明确处置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完善处置措施工具,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以进一步筑牢金融安全网,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首笔央行SVP化债资金落地
据悉,近日广西柳州落地央行应急流动性支持(SPV)资金46亿,通过抵质押省级未来转移支付实现,为目前首笔央行SPV化债资金落地。央行批准额度后,目前广西自治区层面仍在与承接行拟定资金管理办法等细节。形式为省级资金池,各城投公司根据需求向自治区申请,第一年利率3%,若展期至第二年则利率上调为4%。
内容解读:
央行设立应急流动性金融工具(SPV)是“35号文”中重点提到的化债方案之一。由中央统筹资源,通过SPV可以给地方城投提供利率较低、期限较长的流动性资金,对于城投债务的缓释作用和流动性将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同时“35号文”还鼓励金融机构对存量债务进行置换和重组,省级债务统借统还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压降存量债务本息规模,尤其是对债务负担重、化债尤其困难的重点地区,进一步实施政策倾斜。柳州这次申请SPV化债,顺利开启了SPV化债的先河,成功打通了“财政-金融-SPV”化债的全链条。相较于早期传闻申请SPV要求抵质押上市公司股权或其他等价物,广西本次通过抵质押未来转移支付实现,条件有所放松,显示中央对地方化债的重视程度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城投债的“刚兑”属性得到阶段性强化。
(五)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暂按央地各使用5000亿安排
近日公布的中央财政预算报表显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发行10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不计入赤字,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政府性基金预算中,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预算数为10000亿元,支出预算数为10000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暂安排5000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暂安排5000亿元,今后根据具体分配情况再作调整。
内容解读:
2020年,中央发行了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给地方使用。其中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7000亿元,通过中央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下达地方,本金由地方财政偿还,但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用于补助地方疫情防控支出300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列入特殊转移支付,本金利息均由中央财政承担。由于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投向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会涉及全国性项目,事关中央财政事权,因此部分特别国债资金相当比例会由中央财政使用,而不会像上次抗疫特别国债那样全部给地方。
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期限或较长,为更好匹配项目融资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此轮特别国债强调“超长期”,发行期限将较此前几轮特别国债明显增加,整体上更聚焦15年及以上超长期限品种,重大项目或搭配30年、50年期限的特别国债,有利于缓解中短期偿债压力,增强对长期限项目的保障能力。特别国债发行将有利于扩大总需求,优化供给结构,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提高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同时,特别国债发行优化了债务结构,降低了债务风险。中央发债相对地方而言成本更低、周期更长,超长期特别国债形成了优质资产,避免了地方加杠杆导致的风险,为地方财政腾出了空间。
三、全国债券市场情况
(一)发行情况
本周全国共发行起息504只信用债,发行规模合计4,355.61亿元,较上周4,178.90亿元,上升4.23%。品种方面,短融、公司债及中票分别占比30.26%、26.54%、37.28%;主体评级方面,AAA、AA+及AA级分别占比61.60%、28.09%、9.95%;期限方面(考虑含权期限),1年以内、2年期及3年期分别占比33.28%、4.70%、33.41%。
其中,城投债共发行302只,发行规模合计1,441.85亿元,较上周1,688.05亿元,下降14.19%。品种方面,短融、公司债及中票分别占比18.28%、37.56%、29.22%;主体评级方面,AAA、AA+及AA级分别占比22.65%、54.34%、22.75%;期限方面(考虑含权期限),1年以内、2年期、3年期、5年期分别占比26.15%、2.43%、42.33%、25.25%,5年期以上占比继续上升,城投债拉久期现象更加明显。
城投债发行利率方面,本周各评级主体发行利率呈现分化。其中,AAA、AA评级主体发行利率较上周分别上升11BPs、13BPs;AA+评级主体发行利率较上周下降4BPs。
(二)取消发行情况
本周全国有28只信用债取消发行,取消发行规模172.36亿元,较上周202.11亿元,下降29.75亿元、14.72%,其中涉及AAA评级主体13只,规模88亿元。取消原因多为近期市场波动较大,发行人拟另择时机重新发行。
(三)信用事件
本周全国有2只债券展期,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华闻传媒MTN001”违约日余额为13亿元;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H16天建2”违约日余额为16亿元。有2只债券实质违约,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H21新力1”违约日余额为2.55亿元;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荣盛地产MTN001”违约日余额为10亿元。
本周河南无展期或实质违约债券。
四、河南省信用债发行情况
本周河南省20家发行人共发行起息25只信用债,发行规模合计142.76亿元,较上周129.68亿元,上升10.09%。本周起息债券具体如下:
五、债券市场舆情信息
(一)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城投)于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发行了21柳发01、21柳债01、21柳债02、22柳债01、22柳债02和23柳债03等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32.40亿元。柳州城投在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募集资金转借他人,柳州城投将22柳债01、22柳债02和23柳债03的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使用,涉及金额分别为4.50亿元2.90亿元和0.11亿元;(2)资金募集及使用不规范,柳州城投相关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有息债务等不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3)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2023年7月,23柳债03存在募集资金未按专户管理的情形,涉及金额共2.73亿元,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37%。同月,柳州城投将 2.25亿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4)未如实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柳州城投披露的多份定期报告中,未如实、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贵州证监局对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17泉丰01”、“22泉丰01”、“22泉丰02”公司债转售和发行时,存在公司债券非市场化发行和转售、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第三方代持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刘仁龙、余庆红,时任总经理余庆红、姜科海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贵州证监局对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刘仁龙、余庆红、姜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数据来源:市场公开数据,中豫信增整理